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新时期国家高新区发展之路进行了新一轮部署。同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提出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高新区在新时代被赋予新使命和新定位。2021年4月22日,科技部正式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国科发火〔2021〕106号),提出分档评价、当年净增、企业培育、企业主体、生态宜居、区域分类等关键词,为国家高新区未来发展定新调子,明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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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评价指标体系变化说明
新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和46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源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总要求。
表 1 2013版和2021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差异
从二级指标看,41个定量指标,权重占比85%,主要源于统计数据,包括企业年报、综合年报、孵化器年报、大学科技园年报,表征区内企业和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园区的生态环保和宜居包容性。6个定性指标,权重占比15%,主要源于定性调查问卷和年度总结,主要表征高新区管委会所作所为及其工作绩效。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权重之比约为85:15,基本保持连续和稳定,但更加注重定量指标。
表 2 2021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应2013版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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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特点
对照新旧两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强调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设置11个当年净增和当年新增有关指标,强调当年的工作成绩,每年末成绩归零,排名相近的高新区每年初又在同一起跑线,什么时间开始发力追赶都不算晚,间接反映高新区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培育发展情况。如,“高新技术企业数占企业总数比例”调整为“当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数”,潜江、汕头、芜湖等高新区高企占比接近90%,全国排名前4,按照新版净增高企仅10家左右,该指标排名将下降100名以上。相比大连、天津、苏州工等高新区,原高企占比仅40%左右,排名相对靠后,但按照新版每年净增近100家,该指标排名预计进入前20。
二是强调企业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设置12个“企业数”指标,涵盖种子期(新注册企业、在孵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期(新晋瞪羚企业、独角兽)、成熟期(上市企业、获得境外注册商标或发明专利的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的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到稳定期(双五企业、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五大阶段,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创新创业链。高新区管委会要将高新区内的企业做好分类定级管理,并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不同部门要针对各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扶持,做活做大做强做优。
图 1 企业分类定级管理,潜力企业精准培育
三是强调研发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设置8个研发相关指标,主要是为了应对中美PK和脱钩,切实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真正走高新区发展之路。从研发人员投入、研发经费投入、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技术引进、研发成果产出等多个维度评价高新区企业的研发实力。科技管理部门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研发活动管理制度,从科技立项、研发过程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辅助账建立、研发统计规范等各个方面入手,让企业真实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奖补政策红利。
图 2 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研发数据基础
四是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研发创新体系。尤其是依托企业建立的高水平和高级别研发机构,全面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数”指标中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数设置更高的权重,同时设置“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数”指标,并且表明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的研发机构不予计算。“我们很多产业链供应链都需要科技解决方案,能够提供这种解决方案的只能是奋战在一线的千千万万科技工作者和市场主体。”只有科学家和企业人员之间能够毫无保留地进行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前沿科技的及时分享,才能真正实现应用基础研究及新技术等成果转化,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要深度融合。
图 3 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五是强调区域因素区别对待。中组部、发改委、国统计局正在制定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中明确提出“东部地区要加大对创新的要求,对中西部地区要加大对生态环保的要求”。新版评价指标既要体现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基本统一又有所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部分创新指标和绿色发展指标按照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地区差别赋权。对于4个创新指标(1.8、2.6、4.5、5.6),西部地区得分×1.1,中部和东北得分×1.05,1个绿色发展指标(3.1),东部得分×1.1,西部得分×0.9,总体赋分上对西部地区有利。
图 4 评价标准基本统一,差异发展区别对待
六是强调绿色低碳与产城融合发展。新增一级指标“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坚决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应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共享”。与时俱进,补齐现在使用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短板。同时,也是贯彻科技部关于《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强调要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碳达峰等目标的要求。
图 5 明晰减碳路线图,把握生态指标标准
七是强调科技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将“从业人员数增长率”“企业数量增长率”“企业上缴税收总额增长率”调整为“当年净增营业收入”“当年净增从业人员数”“园区全口径增加值占所在城市GDP比例”,由增速改为增量、总量占比。并且,拟按照园区营业收入规模(分3000亿、1500亿、500亿)和R&D研发投入规模(分100亿、50亿、10亿)进行分档评价,确保规模体量较大的园区不吃亏。新升级的小而美高新区占优的形势将发生逆转,规模大的高新区每年经济的增量将占绝对优势。同时也表明,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要进一步驱动地区经济规模的增长,要成为顶住经济下行的中流砥柱。有条件的地区要在《科技部火炬中心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1〕67号)的基础上,谋划高新区扩区调区工作,将全市优质资源纳入高新区火炬统计,顷全市之力支持高新区的发展。
图 6 多域多源数据融合,优化配置资源要素
八是强调数据的检验与核算。如“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由原来的“技术收入+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调整为“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园区参与评价工作所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调整为“园区参与评价所报数据和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重视火炬统计工作的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数”以“登记入火炬中心信息库”为准等,要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网络数据资源,精准定位数据异常企业,有针对性地企业咨询辅导,夯实基础数据质量。
图 7 精准定位异常数据,强化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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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反映的是高新区在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的综合能力。“争先进位”,关键在 “争”,核心在“进”。“争”是指保持争的姿态,有目的有计划的争取有利地位;“进”是综合实力、综合竞争力不断跃上新的台阶,追求在更宽广的领域与高手过招。“争先进位”的最终还是需要提升自身实力。评价排名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的是指方向,明目标,找差距,补短板,扬优势,拉长版,减夹角,争先进。从短期来说,国家高新区要拉长版,补短板,缩小夹角,特别要注意补短板产生的效益大于拉长版,要多突出的优势,少明显的短板。从长期来说,国家高新区要以培育创新能力、激发创业活力为发展动力,以打造高端现代产业体系为发展支撑,打造绿色包容、宜居宜业园区的发展环境,以拓展全球市场和推动全面开放合作为发展路径,全面突出创新发展的实际经济和社会效益。